循环使用
可携式电视、录放影机、收音机等家电用品电动工具、割草机、吸尘器等工业设备
电动脚踏车、电动机车等传动系统
摄影及不定点设备使用器材
可携式个人电脑、文字处理机、可携式终端机、手提式计测器等即时供电器材
各种电动玩具等安全性产品
照明、保全、防火等紧急用电设备
浮充使用
通信及电力机器
紧急照明器材
防火、保全系统
各种测距仪器
办公室电脑、微电脑处理机及OA设备
机械人及控制机器等设备
UPS不断电电源
UPS不断电电源
变、发电所之紧急电源系统
太阳能变电使用
街灯、时钟、马达等电力拉线不符经济效益之电源供应处
手提式电源
小城市之电源
蓄电池之特性-充电
定电压充电方式一般建议方式,在充电过程中阳板之硫酸织变成二氧化船,当持续充电一段时间,以便开始产生量气并到 起电压急速上升,定电压充电方式则会方式有著限定的电流,并预防充电初期电流过大(低电压之电池);
在电池电压在到次某一特定电压前,均以 .1CA 之定电流方式充电。电池在 及 50%放电後,其充电曲线,充由量是放电量之110 ~ 120%如此才可以充施充电电压设定随蓄温度之上升而下降,随著温度之下降而上升。因此,用同一电压下浮充电流随温度增加而增强,在低温时浮充电流会减少。当电池充电环境之需考虑温度补偿,当温度低於5°C(41F)或高於35°C(95°F)则必须考虑温度补偿。温度系数为:
(1)用
5m V/C 单局
(2)充用
-3.3mV°C 单局
(2)充使用
3.3mV°C 单局
为防止在低温下充不饱电和在高温下过充电,充电电压必须根据蓄电池温度来设置适当的电压,从表 1 可见到 VRLA蓄电池的充电电压,注意事项:
(1)在高温下,充电电压需大于开路电压
(2) 低温下,充电电压必须小于 2.35V/Cell,以防止电池产生气体(3)电池寿命随温度升高将减少
(4) 免电池温度长期维持在 40C
说明
1)使用和维护过程中,电池不得短路,不得倒置使用,应使用绝缘工具,并配带绝缘手套,以防电击和造成短路2)蓄电池出现异常时,应由人员处理或与厂家联系,禁止私自拆卸维修3)产品应在专用充电系统上充电,充电系统的直流输出电压波动应不大于百分之正负一。4)禁止使用汽油、稀释剂等有机溶剂来清洗电池,否则会损坏电池外壳
5)长时间过高充电(过充电)会缩短电池寿命,长时间过低充电( 未充足)会影响负载工作或是致电压异常,充电用恒压限流充电器。勿并联充电负(黑)充电夹对应夹好电池,切勿反接。充好后,先关掉电源开关,再取电池夹。
1、诚实守法经营,不搞假冒伪劣:
2、所有产品全检合格后发货,并附有我公司产品质量合格证
3、按照约定的交货方式为您把产品安全地运抵目的地:
4、对于您给我们的反馈:(1)无论是建议还是抱怨,我方在24小时内做出回复。(2)对确定为厂家质保范围内的电池,我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更换,一般情况下,时限为省内48小时,省外7日(不包括产品的生产时间)。5、我方对用户电源维护及管理免费提供必要的蓄电池方面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1)铅蓄电池工作原理和性能;
(2) 铅蓄电池安装测试中的注意事项
(3)铅蓄电池使用维护的基本要求
6、产品范围
1)自电池壳上焰印的出厂日期计算起,到双方合同约定期限止,在此期限内,由于厂家设计或制造控制不力而产生的不良的电池均在质保范围:2)由于以下事项引起的故障不属于的范围:
D电池没有按厂家发行的《阀控式密封铅蓄电池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使用时。
2电池已经过用户方的加工或修理。
3)电池的使用温度超过40°C
3)在故障原因不明时,我公司有权调查使用故障电池的设备状况。对质保范围内的不良电池,我公司实行包换或包修,更换或修理所造成的费用(包括电池运费)由我公司承担8三包期
各系列产品质保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