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出口木制品都是法检货,需要办理商检通关单才能出口,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客户还会要求出口方提供产品的植检证和熏蒸证明,那么这些资料该如何办理呢?小编今天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一、办理木制品工厂检验检疫结果单
生产企业办理出口木制品检验检疫结果(即厂检单)单需要向商检局提交相关文件,包括
1.生产企业厂区平面图 ;
2.生产工艺及流程图 ;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4.相应的防疫措施和质量管理文件 ;
5.半年或以上的出口合同;
6.商检局认为需要的话, 提供主要原料的材料检测报告(如胶合板、纤维板、油漆等,可从供应商获得). 出口合同、出口商业发票、装箱单上商品品种、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必须完全一致,并且品种、数量不能少于本次报验的品种、数量。
二、办理木制品商检通关单
办理出境货物报检单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出口货物的箱单、发票、合同、代理报检委托书(如果是委托他人做的话),厂检单。
出境货物报检单需要报检企业通过单一窗口进行申报,在电脑端录入商品品名、编码、数量、单价、金、起运港、目的港、运输方式的那个,经商检局审查合格后获得一个电子报检号,企业取得电子报检号后就可以打印出报检单了。
上述单证都备齐后就可以办理报检手续了,正常情况下商检局是不需要到现场检验的,一般一个工作日内就可以签发出口货物商检通关单。
三、办理商检的注意事项
办理商检时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报检的货物的品名种类、数量、金额一定不能少于实际出口的种类数量和金额。如果在出口时有临时增加的商品需要办理商检,一定要及时办理。
在货物装箱离厂前就应该办理好商检,最迟也要提前1-2天办理好商检通关手续,避免因为商检使劲地不确定性而给货物出口带来潜在的风险。
如果出口多种品名的货物,根据监管条件每种都需要办理商检的,就应该每种货物都办理商检通关单,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一张商检通关单对应一票货物,至于一份商检通关单上可以显示几种品名则需要跟报检单位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