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餐饮许可证的办理听证会是餐饮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的。在收到行政机关的听证通知书后,餐饮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辩意见。
听证会上,餐饮企业可以陈述自己的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并回答听证机关的问题。行政机关将根据听证结果作出决定,并通知餐饮企业。
建议详细咨询相关人士了解办理流程。
食品餐饮许可证的办理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办理前,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人士,以确保了解并符合新的办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