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进口物流模式概述一、当前国内跨境电商进口物流模式分类跨境电商进口物流模式,可总结分为保税备货BBC(1210)、海外直邮BC(9610)、个人物品快件清关、邮政清关、一般贸易清关五类。
二、保税备货模式(BBC)介绍1、 流程简述国外批量采购——国际空运/海运等方式运输入境——入区申报——集中储存在保税区——用户下单——电商平台推送订单到单一窗口——收单支付企业推送支付单——物流仓储企业进行订单分拣,包装,贴标——物流企业推送物流单和清单三单对碰——订单报关,缴税——海关放行——国内配送2、 保税模式简介适用于大宗货物,在清关政策上,保税区理论上不属于入境,所以货物进入保税区时可暂不报关及缴纳税费,只有在用户下单后以零售包裹入境时再报关缴税。
3、 保税模式优势1) 用户体验好,从下单到收货,物流周期短,与国内电商时效无明显差异,且无境外发货入关时各种查验带来的时效延误风险。
2) 操作成本低,首先国际干线运输因为批量操作,空海运成本就较包裹模式低,其次打包操作服务在国内进行,人工成本也低很多。
3) 运输破损风险低,因为保税仓出库时,会进行二次检验,可保证出仓商品完好,而国内快递流程短,包裹破损几率明显下降。
4、 保税模式劣势1) 资金占压,因为需要先采再销,整个销售周期就是资金占压的周期。
2) SKU有限,同样因为先采再销,对市场的初步判断,先采的只能是热销品,爆品,因此无法做到商品品类的大而全。
3) 受政策变化影响比较大,跨境电商还是新兴行业,正序会根据发展对政策不断的进行调整。
4) 商品滞销后续处理比较麻烦,需要按照流程,进行一系列的退仓到境外的处理二、海外直邮模式(BC)介绍1、 流程简介用户下单——国外采购入仓/海外仓备货——电商平台推送订单到海关单一窗口——收单支付企业推送支付单——海外仓订单分拣、包装、贴物流面单——物流企业推送物流单——按推送主体打托盘,集运至国内机场或者港口——海关监管车运输至海关监管区场站——物流企业拆托分包裹,交付海关——报关企业报关,缴纳税款——海关放行——国内派送2、 海外直邮模式简介适用于个性化商品,高单值不适合批量采购备货的商品。
3、 海外直邮模式优势1) 无资金占压风险,可以先卖后采2) 可以无限扩充SKU数量和品类(在正面清单中)4、 海外直邮模式劣势1) 物流周期长,一般需要7-14天,遇上缺货商品或者货运旺季,航班紧俏情况,时效更久2) 物流环节多,包裹破损率高3) 包裹操作在香港或者其它国家,人工成本非常高4) 各海关对政策理解执行较不稳定,经常性停止使用,且查验比例高,影响时效5、 国务院指导原则1)自2019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
2)将政策适用范围北京、天津、上海、唐山、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义乌、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威海、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平潭等37个城市(地区)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
3)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内的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新增消费者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
4)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值上限,将单次交易限值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值由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
5)依法加强跨境电商企业、平台和支付、物流服务商等责任落实,强化商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放控,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6、三单合一监管政策:支付单:支付公司负责推送,但是该支付公司必须直接为平台提供收单服务,严禁二次收单。
订单:订单由电商平台对接推送至海关总署电子口岸(或当地电子口岸,例如上海)。
物流单:由清关服务商代为推送(如保税仓运营方、物流公司等)。
海关系统会按照以下规则对信息进行校验,确认是否放行1) 订单、支付单。
物流单匹配一致;2) 电商平台、电商企业备案信息真实有效;3) 订购人姓名、身份证号匹配查验一致;4) 订购人年度购买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