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短路:本试验模拟外部短路。电池和电池组的外壳温度稳定在57±4℃后,在此温度下对电池进行外部短路,外电路的总阻值应小于0.1Ω,持续短路至样品外壳温度回落到57±4℃后至少再继续短路1 h; 对于大型电池组,外壳温度降幅达试验中所观察的的温升幅的二分之一并保持低于该数值。电池电池组必须再观察6h结束试验。要求:外壳温度不超过170℃,并且在试验过程中及试验后6小时内不解体、不破裂、不着火。
我国民航总局对锂电池空运的监控措施也非常严格,明确要求各公司和机场货运收货部门必须对每种型号锂电池UN38.3检测报告进行严格审查,无法提格检测报告的,民航将禁止空运。

过度充电:本试验评估可充电电池组或可充电单一电池电池组承受过度充电状况的能力。充电电流必须是制造商推荐的持续充电电流的两倍。试验的电压应为如下: (a)当制造商推荐的充电电压不超过18V时,试验的电压应为2倍于电池的充电电压或为22V二者中较小者; (b)当制造商推荐的充电电压超过18V时,试验的电压应为充电电压的1.2倍。 该试验应在环境温度下进行。进行试验的时间应为24小时。在过充电结束后观察被检电池7天。要求:试验后7天内不解体、不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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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锂电池UN38.3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