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活动的一种资质。互联网药品倍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倍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省局政务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移交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不符合规定的,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批准的,制作《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
3、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收到材料后,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发放《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一、申办条件
1、通过自身网站与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进行互联网药品交易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⑴ 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已获得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⑵ 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并具备自我管理和维护的能力;
⑶ 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具备网络与交易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完整的管理制度;
⑷ 具有完整保存交易记录的设施、设备;
⑸ 具备网上查询、生成订单、电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务功能;
⑹ 具有保证网上交易的资料和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的完善管理制度、设施、设备与技术措施。
二、申请材料
1、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申请表(一式三份) (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在线申请,并直接打印与申请内容一致的申请表);
2、 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获准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许可证复印件;
3、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4、保证交易用户与交易药品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保障网络和交易安全的管理制度及措施;
7、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8、仪器设备汇总表(仪器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生产厂家);
9、开展的基本业务流程说明及相关材料;
10、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企业各部门组织机构职能表;
11、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2、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好啦,以上就是关于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申请条件的全部内容啦,大家看完之后是不是感觉瞬间茅塞顿开呢,当然啦,如果有什么疑惑或者不懂的地方也可以随时私信来问小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