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证人是由执业10年,并且通过公证人考试的律师担任,公证人名册备案于香港高等法院(所以,有时候也称为“香港律师公证”)。公证人在履行公证服务时,是受《法律执业者条例》(香港法例第159章)有关公证人的特定条文所规管。如果做公证认证手续不通过合理合法的流程和渠道做认证,那么拿到手的往往是一堆废纸,不仅会浪费了财力人力物力,更为重要的是错过了因公证认证而需要解决的事情,因此损失难以估量。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香港居民与大陆律师之间的合作越来越频繁。然而,对于香港居民委托大陆律师是否需要公证的问题,很多人存在疑惑。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公证是一种法律行为,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香港和大陆的法律体系中,公证的概念和作用有所不同。
在香港,公证是指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授权的公证人对文件进行验证和认证的行为。公证人会核实文件的真实性,并在文件上盖上公证印章,以证明文件的合法性。在香港,公证通常用于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例如在房地产交易、遗嘱执行等方面。
而在大陆,公证是指由公证机关对文件进行验证和认证的行为。公证机关是由司法行政机关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对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核实,并在文件上盖上公证印章。在大陆,公证通常用于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例如在合同签订、财产转让等方面。
香港律师公证是由香港律师(也称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的公证文书。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香港公证?
香港人士或在香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亦须公证;
香港律师公证一般用于香港企业在大陆设立公司、代表处、股权质押、国际投资、董事变更、股权变更或法律诉讼等所需的法定提交文件。
香港公司公正的四个主要目的:
1.证明公司成立属实;
2.证明公司运作良好;
3.证明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4.提供内地投资和境外投资的必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