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红税负:
1.自然人:
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合伙企业:
①自然人合伙人,根据国税函[2001]84号,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20%税率计缴个人所得税;
②法人合伙人:应确认股息、红利所得,按适用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目前对法人股东暂无穿透,享受居民企业之间直接投资免征股息、红利所得税的依据。
3.有限责任公司:
应确认股息、红利所得,按适用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若为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直接投资分配的股息红利,可享受免税优惠。若终个人股东想取得这部分收益,需再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股权转让
应纳税额=(收入-原值-合理税费)*20%税率
①自然人合伙人:按“经营所得”应税项目5%-35%税率计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