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备案
1、“两证合一”备案
需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通过“两证合一”自动完成原产地企业备案;如信息不全的仅需要进行备案变更,补充相关信息。
2、人工录入备案
两证合一之后的企业可直接登录原产地证书申报系统在线注册备案。无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通过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进入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点击“新用户注册”,按照提示进入备案申请界面,进行电子信息录入、文档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平台等操作。
企业备案不需提交纸面材料,仅需上传以下资料(务必把电子文档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
a、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b、企业公章
C、企业中英文印章(中英文签证印章盖章样本)
3、原产地证书授权人员是指经法人授权,代表法人签署、申领原产地证书的人员。
根据企业自愿的原则对原产地证书授权人员实施维护,不维护授权人员的企业则需法人代表或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人员凭《原产地证申领员授权书》办理相关原产地业务。
授权人员维护需上传以下资料:
a、完整填写授权人员基本信息
b、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扫描件
4、企业备案信息变更
原产地证书授权人员是指经法人授权,代表法人签署、申领原产地证书的人员。
根据企业自愿的原则对原产地证书授权人员实施维护,不维护授权人员的企业则需法人代表或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人员凭《原产地证申领员授权书》办理相关原产地业务。
授权人员维护需上传以下资料:
(一)完整填写授权人员基本信息
(二)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扫描件
对于变更企业中英文名称、注册地址、法人代表、企业性质等内容的,企业通过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进入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更改企业信息,上传变更后营业执照等材料的电子文档。如果变更企业名称,同时上传新的中英文对照企业印章。
授权人员变更
授权人员的变更、添加、撤销企业自主设置,无需经海关审核。
二、证书申报
将原产地证的发货人、收货人、原产地证品名、数量、金额、生产商中文名称、组织机构代码、金额、商业号码和日期等内容手动输入申报系统。进出口双方信息、运输细节、商品描述、使用的原产地标准等信息,应依据不同原产地证书的填制规范进行申报。
三、原产地证内容确认
1、产品预审
生产型企业可在证书申报前申请产品预审,通过预审的产品在证书审签时原则上不再进行签证调查。企业通过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进入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进行产品预审,按照要求申报产品HS编码、中英文名称、原材料情况、生产工序等相关信息。企业申请产品预审,海关为确认产品原产资格,必要时会进行产品调查,企业应当配合调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2、签证调查
海关在原产地证书的审签过程中,为进一步核实原产地证书的真实性或产品是否符合原产地规则,必要时会进行签证调查,企业应当配合调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