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私募投资基金注冊税收优惠制度:
1、所得税政策优惠征收率:满足海南自贸港鼓励类领域,主要经营的业务超出60%之上,享有所得税15%的政策优惠征收
率;
2、个人所得税政策优惠征收率: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岗位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具体税赋超出15%的一部
分,予以免税;
地方优惠政策:(以三亚为例)
2021年1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后,目前海南三亚亚太
金融小镇可以直接按照新规要求注册私募基金,除了海南自贸港的优惠政策外,亚太金融小镇还
有百分之百财政奖励、项目资助补贴、办公免租等政策支持等支持政策,并为金融类公司注册开
通“当天核名、次日发照”绿色通道。
(1)对在三亚亚太金融(基金)小镇注册落地(含新设或迁入),且完成备案的基金管理人及所发起的私募
基金、创投类公司给予财政奖励。
(2)所投企业符合三亚市旅游、现代服务业9、高新技术产业且企业纳税地点在三亚的各类投资基金
给予一次性项目资助,上限不超过600万元。
(3)各类投资基金及管理企业新购建的本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以办公用途部分
的建筑面积计算,按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