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电缆CEFR 30*2.5 ,使用特性:电缆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为85℃,额定电压uo/u 为0.6/1kv。敷设时电缆小弯曲半径如下:金属屏蔽铠装型为电缆外径的6倍。非铠装型,外径小于等于25mm时为电缆外径的4倍,大于25mm为电缆外径的6倍。
型号名称
cefr/da 乙丙绝缘氯丁护套船用电力软电缆,da型,连接移动电器用。
五、技术要求
1、应能经受单程30000次曲线试验。
2、电缆应能经受交流电压3500v或直流8400v,5min不击穿。
3、电缆线芯结构,绝缘电阻,绝缘和护套厚度及重量应符合gb9331.2-88的规定 。
六、交货要求
1、电缆交货长度三芯及以下和导体截面不大于2.5平方,应不小于150米,其他电缆100米。
2、允许长度不小于20米的短段电缆交货,但其数量应不超过交货长度的10%。
3、根据双方协议允许任何长度电缆交货。
4、长度误差应不超过+-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