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提供如下材料:
(1) 《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业务申请表》
(2)属于港澳台投资企业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
(4)企业完税凭证(提交时须通过网上核查);
(5)投资者登记文件;
(6)机动车登记文件;
(7)驾驶人证件;
(8)机动车角度为前进方向左侧45度、尺寸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张,驾驶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张。
上述指标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按届时申办条件办理指标延期手续,超过3年未办理延期的,予以注销指标。相关申请按指标排期轮候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