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1、生产经营场所应距污染源10平米以上;
2、干点和湿点的场地面积分别不小于8平方米和15平方米;经营餐饮面积建议50平方米以上,场地面积需要增加;
3、餐饮业按营业面积或就餐座位数分为大、中、小三种。
1>、餐饮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座数500多家大型餐饮企业;
2>、中型餐饮业占地300-1000平方米或有150-500个座位;
3>、小型饮食经营面积不足300平方米或饮食座位数不足150个。
4、餐具和器皿清洗必须设置专用水池;有专门的密封清洗柜;可被顾客重复使用的毛巾应有专门的清洗消毒池和专门的清洗柜;大中型酒店必须使用洗碗机,小型酒店应使用专用设备。餐具必须用物理
方法消毒。
5、厨房与餐厅的面积比不小于1:2,烹饪场所净高度不小于2.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