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管理人员包括那些职务?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一般是指总经理)、副经理(一般是指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十一、董事和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哪些行为?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共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
(2)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金为已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的;
(8)违反对公司忠实的其他行为
注:董事、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归公司所有。
十二、注册公司时,持股多少比例对自己有利?
(1)持股10%以上的股东,在遇到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便股东利益受到
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2)持股34%以上的股东,足以影响公司章程修改、注册资本增加、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合
并、公司分立、公司解散、变更公司形式。
(3)持股51%以上的股东,除了不能单独决定公司章程修改注册资本增加、注册资本减少、
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解散、变更公司形式外,可以决定其他任何事务。
(4)持股67%以上的股东,对股东会所有的决策,均有一票通过权。
因此,对于初创公司而言,持有不同比例股份的股东,在公司内部的话语权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