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证(ODI)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含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投资主体,通过投入货币或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获得境外企业的股权进而获得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向国家商务部和发改委申请批准的证书。
申请条件:
符合“境外投资”定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
近期被关注的六个境外投资类型: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受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
办理流程:
获得发改委的核准或备案通知书。
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