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
应当向审批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六)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七)办公场地证明;
(八)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有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公司就可以从事下面的业务:
可以开展制作或发行电视剧,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纪录片,广播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综艺,网络微短剧,短视频等相关制作经营活动。
企业可以进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这是企业拥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后。所优先开展广告代理业务。企业不仅可以制作广播电视节目还可以为客户提供广告代理服务。
也可以协助广电平台进行节目制作和广告创意后期制作。对于广播电视台企业可以根据电视台的要求,协助进行广播电视节目创意。设计,策划,制作或后期制作等一系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