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站主辅机设备维修安装资质办理要求
一、申请条件
1. 具备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2. 具备满足资质申请要求的资产规模,资产总额不低于400万元;
3. 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和装备,包括:
(1)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2)具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3)具有必要的设备和检测仪器;
(4)具有健全的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4. 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 资质申请表;
2. 公司章程、组织机构和人员管理制度;
3. 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
4. 近三年财务报表和验资报告;
5. 设备清单和技术、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6. 经营场所证明和租赁合同;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向所在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材料;
3.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对申请人的技术条件、装备水平、管理能力等进行评估;
4.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人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颁发资质证书,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材料;
5. 申请人取得资质证书后,需按规定进行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方可正式使用该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