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0岁~6岁(未满7周岁)儿童发育行为评估量表的评估内容、测查方法、发育商参考范围以及量表的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0岁~6岁(未满7周岁)儿童发育行为水平的评估,是评估儿童发育行为水平的诊断量表。
评估量表
0岁~6岁儿童发育行为评估量表
辅助工具
主试者使用与测查量表配套的标准化测查工具箱,以及诊查床、围栏床、小桌、小椅、楼梯等测查工具。
1.1.1 测查环境应安静,光线明亮,4 岁以下儿童允许一位家长陪伴,4 岁及以上的儿童如伴有发育落后、沟通不利或者测查不配合的情况可有家长陪同。
1.1.2 主试者应严格按照操作方法和测查通过要求进行操作,避免被试儿童家长暗示、启发、诱导。
1.1.3 主试者应熟记操作方法和测查通过要求
1.1.4 主试者的位置应正确,桌面应整洁,测查工具箱内的用具不应让被试儿童看到,用一件取一件, 用完后放回。
1.1.5 主试者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相关资质才能施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