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经营许可资质目前是分为文物拍卖经营许可和文物经营批复两种,文物拍卖经营许可证主要是用于开展文物相关物品的拍卖活动,是基于普通拍卖公司设立的基础上,进行资质增项的,而文物经营批复又通称为文物经营许可证,主要是用于文物销售业务的开展,比如古钱币、书法、字画、瓷器等。
文物商店的注册办理要求流程简述——经验分享实操说明
文物商店——设立依据:
文物商店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设立,依法进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文物商店——办理要求:
1、有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2、有5名以上取得中级以上文物博物专Ye技术职务的人员;
3、有保管文物的场所、设施和技术条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文物商店——申报材料:
1、保管文物的场所、设施、技术条件报告
2、专Ye技术职务人员有关学历、职称、培训证明及申请人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
3、申请报告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及安防、消防验收文件
5、法定代表人和出资人身份证明
6、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