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文化活动分类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二、哪里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对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经批准后,应当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哪些网站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企业涉及互联网经营性文化产品或服务的(经营网络游戏、在线视频、在线音乐、动漫、小说等文化产品)在登记时需要取得文网文许可证方可完成登记。
或者其他企业业务拓展到互联网经营性文化产品的,在网站上线前也要到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文化管理部门申请文网文。
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注意事项
(1)申请者是机构或企业,自然人不能办理
(2)应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应有至少10名互联网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4)企业注册资本认缴达1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