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办理流程如下:也可见图片
准备材料提出申请------受理------许可或退回补正------领取证书
办理条件:
有至少演出经纪人员三名;经营范围包含演出经纪;外资企业另有特殊要求。
办理需要材料:
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演出经纪人员证书
办理需要时间: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营业性演出企业需要办理的一个专项资质,具体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以上表演活动需要通过相关文化单位审核通过颁发许可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