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服务,
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地质灾害工作目标是全面完成山区、丘陵区地质灾害的详细调查,重点地区地面沉降、地面裂缝、岩溶塌陷调查,全面完成国家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高标准“十县”建设,全面覆盖山区、丘陵区市县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完善群查防范监测网络,基本完成人口稠密地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工作。到2020年,将建立系统、完整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预防能力。
根据这一目标,该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查评估、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响应和基层防御能力建设。
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查明地质灾害的定性背景,完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是有效控制地质灾害风险的基础工作。主要任务:一是全面完成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山区、丘陵区1:5万塌陷、滑坡、泥石流调查,全面完成岩溶塌陷重点地区1:5万岩溶地面塌陷综合地质调查,全面完成地面沉降重点地区1:5万地面沉降和地面裂缝综合地质调查。二是全面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地质灾害“三检”。三是在地质灾害重点区域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全面完成4000个重点市场镇1:1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重点市场镇周边滑坡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2万处。
实施监测预警,加强监测队伍力量,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布防灾减灾预警信息,是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重要手段。主要任务:一是进一步加强省、市、县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实现山区丘陵县(市、区)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及时性。二是推广网格管理等典型经验,进一步完善全覆盖地质灾害群调查防范监测网络,充分发挥团队监测作用,完善监测队驻防体系,构建群测、群防有机结合的监测网络监测、开展威胁重大项目所在城镇和地区的活动,监测交通干线等重要设施3000处潜在地质灾害。三是完善地面沉降重点区域地面沉降监测网络,推进国土、水利、规划、建设等部门监测网络数据共享。
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通过搬迁避让或工程处理,是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有效措施。主要任务:一是主动避免和搬迁40万户、140万受地质灾害威胁、不适合工程措施、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人员。二是部署超大泥石流沟300处、超大、大崩塌滑坡0处、中小地质灾害隐患2万处,基本完成对已发现威胁人口密集地区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处理。三是在地面沉降严重、地裂缝灾害严重的地区,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对地下水过度开发区实施综合治理,实现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控制地面沉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