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广州市诸多企业申请高新认定,也是源于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扶持,有资金补贴,2015年`2017年广州市企业通过高新认定可获得120万资金补助,目前,随着更多企业积极申请高新认定,广州市高新企业资金补助额度下降,基础额度资金补贴20万,可达100万元,经过广东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认定,通过评审后,可领取资金补贴。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应要求。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通过后,企业可获得优惠政策的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要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重要在于知识产权以及成果转化能力项目评分,以知识产权评分要素为例,也是通过高新认定项目的企业关键的条件。
高新认定企业的知识产权条件要点分析:
(1)申报企业必须拥有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的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在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
(2)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3)高企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分为Ⅰ类和Ⅱ类。
Ⅰ类: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Ⅱ类: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Ⅱ类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企时,使用一次)。
(4)在申请高企及高企资格存续期内,如果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5)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广州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顺利通过,需要我们做好前期规划,从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财务成长性等四大要素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我们为企业做项目规划、项目实施、跟踪服务等全流程工作,可为企业顺利通过高新认定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