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和中山在伶仃洋海底实现“牵手”,两地的交流合作也愈发频密。此次两市携手面向全球开展产业链招商,就是更紧密的合作之举。当天深圳、中山两市主官见面,共谋进一步加强在各领域的务实合作,携手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小政看来,深中通道将为深圳、中山更紧密合作和珠江口东西两岸城市群发展带来新的机遇,随着大湾区的“时空压缩”程度进一步加强,各类高端要素资源集聚的浓度也越来越高,深圳、中山更紧密的互动合作,将为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增添更多势能,为“黄金内湾”聚势腾飞提速。
粤港澳大湾区是中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截至2022年底,大湾区经济总量超13万亿元人民币。大湾区巨大的经济体量和发展速度之下,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成为推进大湾区一体化的迫切需要。
去年5月,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首次提出“黄金内湾”,提出提升一体化水平,把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作为突破口。着力打造环珠江口100公里“黄金内湾”,带动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三大都市圈协同发展、聚势腾飞。
这充分体现出,广东把发力“湾区经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特别是环内湾地区,成为经济发展下一步重要的发力点。
01香港籍车辆经非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内地
外资企业境外投资者的申请条件
在广东省投资的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投资者,其上一年度在广东省纳税数额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办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人民币15万元以上的,可申办第1个指标;
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可申办第2个指标;
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3个指标;
从申办第4个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人民币100万元即可增办1个指标,多不超过15个(包括该投资者已申办的所有指标)。
内地企业申请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非港珠澳大桥口岸)
(一)申请条件
1.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并已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可以申办1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2.在广东省登记的金融机构,或在内地登记的金融机构在广东省的分支机构,其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1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3.外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以及已办理出境公务车的企业,不予办理出港商务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