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流程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建筑施工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对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经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合格评价并检查合格后,对其在建筑工程中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员、机具、设备、材料及技术措施等进行的安全生产许可。
办理条件
1. 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施工单位有与工程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和管理组织,能够保证施工安全生产;
3. 施工单位具有必备的安全生产设施、器材和专职安全人员;
4. 施工单位全体员工已参加安全培训,对工程安全生产有较强意识和责任心;
5. 施工单位具有所在地区建筑施工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6. 施工单位合法取得了规划、设计、施工许可证等有关资格证书。
办理流程
1. 施工单位向所在地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提交材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明;
(2)本次施工项目的现场施工计划、安全生产方案;
(3)全体员工安全培训证书;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证书、从业证明;
(5)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6)建筑施工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规划、设计许可证书等有关资格证书。
2.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受理后,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核,如果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条件,则核准颁发许可证;反之,则不予颁发,并告知申请单位原因。
3.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颁发许可证后,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管和检查。
建筑施工中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严重影响工程的进度和施工单位的信誉,因此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是每个建筑施工单位的必要条件,也是对施工单位施工安全生产的一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