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手册备案申请
广州市冠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拥有一支有能力的关务团队。团队核心成员均有十年以上海关业务工作经历以及良好的沟通渠道。10大行业、15,000多家次企业服务的成功经验并与诸多地区的海关、商检、外贸监管部门、大型进出口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申请手册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9号)规定:设立的条件是:
(1)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必须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2)加工贸易易加工企业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经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工厂;
(3)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必须已经在海关注册登记。
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的定义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9号)规定:来料加工,是指进口口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经营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者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经营活动。
申请加工贸易手册设立具备什么资质?
根据《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外经贸管发(1999)第3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9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经营企业是否有权办理加工贸易业务,需向商务部门申请并取得《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商务部门是加工贸易业务主管职能部门。海关是已经取得从事《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的经营单位进行加工贸易的手册设立和经营单位从事加工贸易的监管部门。因此所涉及的关于能否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问题及具体办理事宜应向商务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