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许可证是指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许可后,依法获准的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证明文书或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
全 称:劳务派遣许可证
审批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有效期:3年(提前60天续期)
适用范围
1、为流动就业人员寄存档案、保留身份,为企业代管职工档案;
2、为个事业单位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代办养老(机关、企业)、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各类保险以及代办住房公积金;
3、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代理劳动合同鉴证;
4、为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职、技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等提供档案寄存、集体户落户管理工作;
5、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推荐或代为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及各类人才;
6、开展本地区及跨省市劳动力成批职业介绍;
7、开展劳动力市场网上人力资源中介服务;
8、收集、整理、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
9、根据单位要求提供各类劳动人事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