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分含量的测定(GB/T 5497)
粮食、油料的水分含量是指试样中的水分占试样的质量分数。
1.105℃ 恒重法
(1)测定原理。将试样置于 105 ± 2℃ 的温度下,使试样中的水分全部汽化蒸发,干燥至恒质(前后两次称量差不超过0.005克),根据试样烘干前后的质量差计算水分含量。
(2)仪器和用具。电热恒温箱;分析天平:感量 0.001 克;实验室用电动粉碎机或手摇粉碎机;谷物选筛;干燥器:干燥剂为变色硅胶(变色硅胶—经呈现红色就不能继续使用,应在 130~140℃ 温度下烘至全部呈蓝色后再用);铝盒:
内径4.5厘米、高2.0厘米,带盖。
(3)试样制备。从平均样品中分取一定样品,按表5-1 规定的方法制备试样。
表 1 试样制备方法
(4)操作方法。
①定温:使烘箱中温度计的水银球距离烘网 2.5 厘米左右,调节烘箱温度定在105±2℃。
②烘干烘盒:取干净的空铝盒,放在烘箱内温度计水银球下方烘网上,将盒盖斜置于铝盒旁,烘 0.5~1 小时取出,置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取出称量,再烘30分钟,烘至前后两次质量差不超过 0.005克,即为恒质。
③称取试样:用烘至恒质的铝盒(W。)称取试样约3克(W1,准确至0.001克),对带壳油料可按仁、壳比例称样,或将仁、壳分别称样。
④烘干试样:将铝盒盖套在盒底上或将盒盖斜置于铝盒旁,放入烘箱内温度计周围的烘网上,在 105±2℃ 温度下烘 3 小时(油料烘 90 分钟)后,在烘箱内迅速将盒盖盖在烘盒上,置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取出称量后,再按以上方法进行复烘,每隔 30 分钟取出冷却称量一次,烘至前后两次质量差不超过 0.005克为止。如果后一次质量高于前一次质量,以前一次质量计算(W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