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EPS应急电源37KW三相集中照明电源柜
EPS的全称为紧急电力供给,其肩负着在电力不足的特殊情况下提供备用电力的责任。与UPS不间断电源不同,EPS应急电源并不为人们所熟知,但是由于其特殊的应用领域,EPS电源的设计要求和规范比其他电源都要严格,确保其能够在电力缺失的情况下,安全稳定的提供电力。
EPS应急电源系统主要包括整流充电器、蓄电池组、逆变器、互投装置和系统控制器等部分。其中逆变器是核心,通常采用DSP或单片CPU对逆变部分进行SPWM调制控制,使之获得良好的交流波形输出;整流充电器的作用是在市电输入正常时,实现对蓄电池组适时充电。
供给负载设备稳定持续的电力;静态开关可以设定系统工作在后备或在线两种方式,并可调整逆变器的输出与市电同步,保证负载在市电及逆变器输出间的顺利切换。手动旁路开关可将负载切换至市电并与系统隔离,这样在对系统进行维护时也不会妨碍负载设备的正常工作。监控器对整个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并可发出告警信号,同时可通过串行口与计算机或Modem相连接,实现对供电系统的机监控和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安装。
消防EPS应急电源37KW三相集中照明电源柜
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单独列为一个章节进行了全面规范,与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相比,明显扩大了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设置范围,突出了消防应急标志灯设置的强制性,如规定普通的民用建筑(除住宅外)、厂房(仓库)的规定部位均应设置消防应急灯具,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除丁戊类以外的厂房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门等部位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和地下(半地下)商店及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等建筑增设地面灯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然而,目前许多设计单位对规范理解不够、执行标准不严,擅自降低标准设计,往往只重视了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公共建筑消防应急灯具的设计问题,对于多层工业厂房(仓库)、普通的公共建筑消防应急灯具不予设计,尤其是对增设地面灯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不能严格执行,认为设不设无所谓。一些消防监督机构建审人员在审核消防设计时,由于认识上的误区和对规范理解程度上的差异,把关不严,致使许多工程消防应急灯具未设置或设置不到位,致使工程留下了“先天性”的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