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8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通知,更新措施以降低某些可倾倒酒精燃料容器和使用可倾倒燃料的便携式火炉的火焰喷射风险。
可灌注酒精基燃料容器现在应符合ASTM F3429/F3429M-20《安装在一次性和预充易燃液体容器中的火焰缓解装置性能标准规范》或同等标准的要求,而使用可倾倒燃料的便携式火炉应遵循ASTM F3363-19《无气味液体/凝胶燃料燃烧便携式设备标准规范》或同等标准的要求。
当局还警告说,如果任何相关产品被认为对人类健康或安全有危险,当局可能会立即采取合规和执法行动,因为根据《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CCPSA),危险产品是禁止制造、进口或销售的。
注意:●“可灌注酒精基燃料”是指含有酒精的可灌注物质或其混合物(在20℃时粘度小于50 Pa⋅s),并销售用于点燃或维持火焰。
产品标签上的“燃料”一词表示点燃或维持火焰。
●“便携式火炉”,也被称为“火炉”,是指便携式火炉、火盆、庭院燃烧炉、火光或桌面式火炉,是一种支持明火燃烧的便携式装饰性照明设备。
它通常由一个陶瓷或其他耐热材料制成的炉子或底座、一个装有酒精基燃料的开放式燃料贮存器(燃烧杯)以及一个用于灭火的掐灭工具组成。
便携式火炉可用于室内或室外使用。
在对人类健康或安全的危险评估中,“便携式火炉”被认为是不固定和可移动的。
ASTM F3363-19便携式火炉安全标准范围1.范围1.1这些要求适用于以下设备:1.1.1可在开放的储液器表面中燃料并维持火焰;1.1.2不需要借助额外的外部通风来释放燃烧废气的情况下能维持火焰;1.1.3在可打开的储液器或一次性、不可再填充的燃料容器中,燃烧液体燃料、凝胶燃料(如固体酒精)或其他非固体燃料;1.1.4燃料容量不超过2.5升(0.67加仑);1.1.5输出功率为1.47千瓦(5000 BTU/h)或更小;1.1.6便于携带或手动移动;1.1.7适用于室内、室外或两者均可。
1.2这些要求不适用于以下设备:1.2.1蜡烛;1.2.2用于烹饪或加热食物;1.2.3燃烧固体燃料,如试验方法D4359中所述的试验方法所判定的;或1.2.4没有开放储存器如可续油的油灯、用灯芯使用燃料的室外花园灯/台灯(见附录X1)。
1.3本规范规定了设备的最低安全要求,以帮助确保正常使用的合理安全程度,从而提高人身安全,减少火灾、死亡和伤害。
1.4本规范无意取代其他安全措施,如成人监督、使用时对产品的密切监控,以及火灾探测、报警或灭火系统。
1.5以国际单位制表示的数值应视为标准值。
括号中的值是解释性或近似信息。
1.6本规范用于测量和描述材料、产品或组件在受控条件下对热、火焰和外力的反应,但其本身并不包含在实际火灾条件下对材料、产品或组件进行火灾危险或火灾风险评估所需的所有因素。
1.7本标准无意解决与其使用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如有)。
本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在使用前建立适当的安全、健康和环境实践,并确定监管限制的适用性。
1.8本****是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制定****、指南和建议的原则的决定》中确立的国际公认标准化原则制定的。
2.参考文件2.1 ASTM标准:D3828小型闭杯测试仪闪点测试方法D4359确定材料是液体还是固体的试验方法E136在750°C下使用竖管炉测定材料燃烧性的试验方法由于标准篇幅较大,产品要求、测试项目、标签要求等内容-适用于便携式火炉的亚马逊政策根据亚马逊政策的要求,所有便携式火炉均应经过检测,并符合以下特定法规和标准要求:适用于在开口杯罐中使用醇基燃料产生悬挂式火焰的便携式装饰性光源。
这类商品一般由一个锅盆或底座组成,通常以陶瓷或其他耐热材料制成。
也可称为便携式火盆、便携式壁炉、火炉、火碗、庭院火炉、火焰盆、火焰灯或桌上火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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