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
1.通过对来自人体的样本进行检查,为医疗或者诊断目的提供信息。
2.妊娠控制。
3.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或者支持。
4.对生命的支持或者维持。
5.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
6.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
我公司主要经营保税仓储,进出口代理,医疗器械第三方服务商
进口申报文件资料:
1. 合同、发票、箱单、提单;
2.进口商企业营业执照
3.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或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4.强制性认证证书(部分设备需要)
5.进口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进口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7.自动进口许可证(O证部分设备需要)
8.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部分设备需要)
9.两用物项进口许可证(部分含药剂设备或诊断试剂需要)
10.特殊物品审批单(部分医用诊断试剂需要)
法定检验进口商品的收货人向申报地海关申报;通关放行后20日内,向目的地海关申请检验。
进口医疗器械目的地检验
医疗器械属于法检商品,施行目的地检验,申报后经海关准予提离口岸海关监管区后,由企业自行运输和存放,由境内销售或使用地海关实施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进口医疗器械的几点注意事项
1.未经目的地海关检验合格不可擅自销售使用
2.禁止进口旧医疗器械“以旧充新”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禁止进口过期、失效、淘汰等已使用过的医疗器械。
3.运输、储存应符合口腔医疗器械的特殊要求
运输、贮存医疗器械,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对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如因货物受潮,部分包装受到挤压、破损,影响内容物使用,海关依法对货物实施退运或销毁处理,切实保障我国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
医疗器械分类
根据风险程度,国家对医疗器械进行了分类管理,具体分为以下三类:
一类(Ⅰ):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普通诊察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基础外科手术器械显微外科手术器械、神经外科手术器械眼科手术器械等。
二类(Ⅱ):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才能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医用防护口罩、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口腔科设备及器具、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等。
三类(Ⅲ):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才能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体外震波碎石机、有创内窥镜、超声手术刀、彩色超声成像设备、激光手术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