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22年境外投资备案办法(附备案条件)
德国波恩2022年6月28日 /美通社/ -- 近日,德国邮政敦豪集团(以下简称"德邮敦豪集团")发布了其首份《GoTrade(推动贸易)峰会报告》。报告名为"促进可持续和包容性贸易",为政策制定者和从业者提供了促进包容且可持续的贸易的建议。这些见解均基于德邮敦豪集团在今年1月底举行的首届"GoTrade(推动贸易)峰会 "的会议成果。本届峰会共吸引了来自全球40多个国家约600名服务于国际组织的与会者。会议期间,"贸易、物流和人员连通性是推动民生福祉的结构性力量"这一观点得到了广泛认可。
随着经济发展,一股境外投资热潮在国内悄然兴起。虽然境外投资很火热,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放任资本外流,因此国家对资本向境外流动进行了严格的管控,想要前往海外投资的企业则必须在政策指导下进行合法有序的操作、办理相应手续后才可对外进行投资,境外投资备案就是其中一个最常见的方式。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介绍境外投资备案办理办法解读,以便各位了解境外投资备案相关事宜。
首先,我们应该知道,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投资海外,所以有些企业不能投资ODI先来看看哪些企业不允许备案。
空壳公司不备案(批准)。渗透性管理意味着忽视最终目的地企业设立路径上的投资行为。具体来说,是国内投资者投资到最终目的地企业的路径
管理部门不得对所有空壳公司进行备案或批准。最终目的地企业的再投资不得备案(批准)。同时,这种管理不是无限渗透。最终目的地企业的再投资活动不属于目前的外商投资管理范畴,无需办理外商投资备案或批准手续。
对外投资备案(核准)监管主体
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部门。根据《暂行办法》,商务主管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国内投资主体对外投资的备案或者批准管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中央企业履行投资者职责。一般来说,中国企业需要在三个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发展改革部门、商务部门、公司注册银行。
遵循外投信息报告原则
所有备案(批准)必须报告的原则。备案或批准不是一劳永逸的监管程序,国内企业进行外商投资活动,完成备案或批准程序只是满足监管要求的第一步,在随后的海外投资活动中,也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向相应的外商投资关键环节提交,即所有备案(批准)必须报告。
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有哪些要求?
1.国内公司成立一年
2.国内公司的利润超过投资金额
3.境内公司是境外公司的股东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海外投资的定义:海外投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立、并购等方式拥有境外非金融企业或者取得现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2、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可以申请境外投资。但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不能提供完整的经审计财务报表的,一般不能经审批部门批准或备案;
3、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不能具体说明国内股东或合伙人的背景、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募集资金等合规资金)、境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难以通过审查;
4、近期被关注的六个境外投资类型: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受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
如果没有共同投资,投资者应单独申报。两家以上企业共同投资的,由领导投资者统一申报。但是,如何确定领导投资者,商务委员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标准规定不一致。商务委员会部门以投资金额最大的一方为投资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持股比例最高的一方为投资者。在外汇方面,申请人应向当地外汇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