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运货物同时也是进出口货物贸易方式(监管方式)的一种。其监管方式代码:4561。全称退运进出口货物,是指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缺少、品质不良、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物。
退运申报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退运货物电子数据及如下纸质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退运发生时已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
2.出口发票(外贸企业不需提供);
3.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退运发生时未申报退税的、以及生产企业不需提供);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出口免税退运/返修注意事项:
1)注意装货的包装安全、木包装的消毒(IPPC)。
2)注意货物的新旧问题。需根据货物具体情况来确定进口码头,旧货因需中检出具特殊监管区域维修牌照,所以只能海空运到香港,新货不受限制。
3)注意免堆期。
4)进口的资料要以实际退回货物情况来做。(退运回来也有部分退运、重新包装的可能) 。
保税区退运复出口(出口货物退运返修)退运流程:
1.提供产品的商品编码进行海关备案。
2.把需要更换的用料申报进到我司仓库。
3.国外发货到香港。
4.海关备案通过后把货物从香港运输到深圳出口加工区我司海关监管仓库。
5.工厂派工人过来进行贴标,返修等。
6.维修好的产品再出口到香港。
注:“保税退运维修”指企业以保税方式将存在部件损坏、功能失效、质量缺陷等问题的货物从境外运入境内特殊监管区域进行检测、维修后复运出境。
三、“保税退运维修”优势
1、降低综合成本
2、是降低维修成本
3、提升售后服务质量,优化品牌形象
4、企业核心技术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