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医疗器械属于中度风险的医疗器械,需要严格控制和管理,如创可贴、安全套、体温计、血压计、制氧机、雾化器等,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活动由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三类,医疗器械属于风险较大的医疗器械,需要采取特殊措施严格控制,确保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输液器、注射器、静脉留置针、支架、呼吸机、 CT、核磁共振等,其产品及生产经营活动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设区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颁发《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首先,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需要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材料。首先是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进行加盖公章。其次是企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以及场所的产权证明。此外,还需要提供与医疗器械经营相关的人员资格证明和从业经历。比如,负责企业经营活动的负责人和相关从业人员需要提供相关的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此外,还需要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授权书、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