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非临时类排污许可表申请材料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原件3份
2、《城市排水设施接驳信息登记表》;
原件1份,复印件2份,A4纸,双面打印,可手写。须先经排水(污水)管理单位签署意见,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单位制定排水(污水)设施接驳方案后填写《城市排水设施接驳信息登记表》,并经排水(污水)管理单位盖章确认;
2)申请单位按照经排水(污水)管理单位同意的接驳方案进行施工,工程完成后经排水(污水)管理单位验收并盖章确认。
注:跨镇街(园区)项目请到属地排水(污水)主管单位办理该表。
3、排水水质检测报告;
在项目试运行或投产后,由申请单位在申请受理之日前的一个月内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检测机构出具排水水质检测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2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排水水量检测报告或排水量证明(说明)材料;
须清晰反映出排水户的排水总量,原件1份,复印件2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排水户排水管网平面图;
平面图要求能清晰显示排水户内部排水(污水)管网(包括排水(污水)管渠类型、规格、流向)、拟接入的周边排水(污水)管网(包括类型、规格、流向、管渠所在的路名)、专用检测井和排水接驳井(即污水排放口)位置(包括坐标,排水接驳井须有井底标高)等信息,A3规格蓝图(或者A4规格白图)1份,复印件2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6、工商营业执照;
含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信息,A4纸复印,复印件3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7、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A4纸复印,复印件3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8、列入重点污染企业名单的排水户须提交:已安装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3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其中第1、2、3、4、5、6、7项为必须提交,第8项根据排水户性质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