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了解有很多个人及公司,未经备案及审核,直接设立海外公司,直接持有境外公司的股权,这个是不合规的,暂时没有被严肃追究。但是涉及较大的国内资金去海外实际投资,没有 ODI 备案,资金无法通过银行合规转到境外,后续较大的投资回报要合规回流,也会面临重重困难。
特别是对于上市公司,或者有融资及上市需求的企业来说,未提前申请 ODI 备案而设立海外公司,会涉及合规上的重大瑕疵,影响后续的业务开展。
简单来说:国内公司投资中国港澳台或者其他国家的境外公司,办理境外投资备案ODI的手续之后,就可以按照投资额把内地资金,直接汇到境外公司。同时,这家境外公司经营的盈利,也可以随时汇回国内公司,没有额度限制。
1、发改委立项向发改部门及委会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2.商务部审批发证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在境外开展投资。
3.外汇管理局备案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境外投资备案主要需要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或地方发改委的核准或备案、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所在地银行直接办理,地方外管局通过银行实施间接监管)的外汇登记程序。
申请 ODI,有哪些注意事项?
境内公司成立>1 年;
净资产回报>5%;
资产负债率<70%;
审计报告不能亏损(净资产>投资额);
境内主体行业与境外公司行业 :
不能是房地产、影城、娱乐业、 体育俱乐部、金融类、赌博业、色情业、国家的核心技术和产品等。
境外投资备案所需材料
1、境内投资的主体信息
2、境内投资主体(深圳公司)较近上一年的财务报表
3.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4.董事会/执行董事决议;
5.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包括经济技术、法律、财务、社区、环境等尽职调查结论)
6.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