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所需资料:
1.申请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简历。
4.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劳动合同及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5.注册地房产使用证明。
6.工作设备情况,工作规范和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第九条 审批机关应当在接到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报告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核完毕,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批准同意的,发给《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需到核发部门办理相关延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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