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进口报关生产国的供货商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生产国日期证明(CERTIFICATE OF WINE CANNED) -- 需要正本
2.生产商产品检验合格证明(LETTER OF QUALITY AND QUANTITY)-- 需要正本
3.生产国产品成份证明(CERTIFICATE OF ANALYSIS)-- 需要正本,厂商出中英文对照
4.生产国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需要正本或销售证明正本
5.装箱单及FA票(PACKING LIST & COMMERCIAL INVOICE )—需要原厂正本原件,且有发货方的盖章及签名112387500854643
6.生产国卫生部证明(CERTIFICATE OF HYGIENE)-- 需要正本或生产国产品检验检疫证明(LETTER OF QUALITY ANDQUANTITY)-- 需要正本
7.生产国薰蒸证明书(ORIGINAL FUMIGATION CERTIFICATE)—如果包装产品的托盘上有标注”IPPC”标识,则不需提供,如果没有标注,则需要提供原件” 薰蒸证书”
如果同一批货跟不同的供应商买的,需要不同供应商提供以上资料。
二、食品进口收货方即贵司提供以下备案资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
2.企业商检备案号(报检用)一般是15位数的,47开头的;
3.三合一标签——样本请参考附件(每个型号都需要提供1式3份);
4.中文标签—样本请看参考附件, (每个型号都需要提供1式3份);
5.中英文对照-——样本请看参考附件(每个型号都需要提供1式3份);
6.收货单位(即贵司)营业执照—复本(经营范围需有注明:酒类经营权);
7.标签备案申请书——样本请参考附件(每个型号都需要提供1式3份,需要委托人盖公章);
广州市冠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在行业内提出“快人一步,专注进口服务”的创新理念,秉承“高效率、低成本”的服务宗旨。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限度地整合优化进口物流供应链。服务贯穿整个进口贸易流程:一般贸易代理、国际贸易结算、进口物流配送、进口清关、食品仓储、进口清关办理、国际物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