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中巴FTA原产地证|办理出口巴基斯坦原产地证FTA|中巴自贸协定原产地证FTA办理流程
中巴FTA原产地证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签发的就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成员国之间相互给予关税减免待遇的证明文件。简称中巴FTA原产地证或中巴FORM P原产地证。2005年4月,中巴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决定结束中巴自由贸易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启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并就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达成一致,并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早期收获计划。《中巴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项下的《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于2005年12月正式签署,该《协议》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自2006年1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FTA。现将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FTA签证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FTA的签发,限于已公布的《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协议项下所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这些商品符合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见附件1)和签证操作程序(见附件2)。
二、凡申请办理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FTA的单位,预先在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申请签证时,提交《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填制正确清楚的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FTA和出口商品的商业发票副本以及必要的其他单据;经香港、澳门转口至巴基斯坦的货物,无联运提单的,在获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后,申请人需持上述证书及有关单证,向香港、澳门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
三、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FTA采用规定的统一格式,其主要填制要求见证书正本背面所列的填制说明。
根据《协议》,中方将向原产于巴基斯坦的769个8位税目的产品提供零关税待遇,主要涉及蔬菜、水果、石料、棉坯布和混纺布。同时,中方将享受巴方提供的486个8位税目产品的零关税待遇,主要涉及蔬菜、水果、石料、纺织机械和有机化工品。上述产品的关税将在两年内分三次降税,到2008年1月1号全部降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