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原垃圾处理的经济活动性质,让其拥有经济活动和市场行为的要素,体现出垃圾处理服务的生产、交换和消费规律,促进垃圾源头减量与排放控制、收集、压缩(中转)、运输、资源化利用、焚烧填埋处置等垃圾处理各个环节协调发展。
简言之,就是要让垃圾处理企业不仅仅只考虑如何处理垃圾,还要考虑如何弄到的垃圾和向社会提的产品,让垃圾处理企业通过市场规律平衡垃圾处理服务的供给与需求,并从垃圾处理服务过程中受益,而非一味地依赖财政补贴获益。
复原垃圾处理的社会活动性质,让其成为垃圾治理与社会治理的主要项目,维护社会公共环境与资源权益,维护商品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权益,体现垃圾产生者与处理者的权利与义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简言之,就是要让商品生产企业敢生产多生产,让商品消费者多消费多享受,让垃圾治理成为人人主动自觉坚持的正道美德,让垃圾处理在一定的社会规范下公平、公正、有序、优质地开展,以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资源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