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业油烟由食用油及食品的氧化、裂解水解二形成的,食用油在加热至270-280℃时,收集的冷凝物中有上百个化合物。从状态上来看,油烟包括气体、液体、固体三相,其中液固相物的粒径一般小于10微米,粘着性强,大部分污染物不易溶于水,极性小。油烟对人体产生较大的危害性,刺激人的视觉器官,能引起咽炎、气管炎和等呼吸系统疾病,增加人的患病率、死亡率。
饮食业油烟污染一直以来是严重困扰城市居民生活的问题。特别是近年来,第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增长速度越来越快,有关资料显示,除机动车尾气、工业废气外,饮食服务行业对当地空气质量污染已经上升到第三位。因此加强饮食业油烟治理和日常运行管理,消除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已成为环保工作的一项迫在眉睫的大事。
为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饮食业油烟对大气环境和居住环境的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特制订《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饮食业油烟检测的结果必须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下面就列述一下饮食业油烟检测的相关事项:
1、采样位置
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部位。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1.5倍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十B),式中A、B为边长。
2、采样点
当排气管截面积小于0.5平方米时,只测一个点,取动压中位值处;超过上述截面积时,则按GB/T 有关规定进行。
3、采样时间和频次
执行本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指标体系时,采样时间应在油烟排放单位正常作业期间,采样次数为连续采样5次,每次10min。
4、采样工况
样品采集应在油烟排放单位作业(炒菜、食品加工或其它产生油烟的操作)高峰期进行。
5、分析结果处理
五次采样分析结果之间,其中任何一个数据与大值比较,若该数据小于大值的四分之一,则该数据为无效值,不能参与平均值计算。数据经取舍后,至少有三个数据参与平均值计算。若数据之间不符合上述条件,则需重新采样。
6、数据经取舍后,至少有三个数据参与平均值计算。若数据之间不符合上述条件,则需重新采样。
C基=C测×Q测/nq基
式中:C基--折算为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时的排放浓度,mg/m;
Q测--实测排风量,m3/h;
C测--实测排放浓度,mg/m3;
q基--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大、中、小型均为2000m3/h;
n--折算的工作灶头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