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经营场所仓库面积要求
一、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40平方米,法人单位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25平方米(跨设区市设置的除外);
1.经营助听器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25平方米;
2.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10平方米;
3.经营塑形角膜接触镜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60平米。
毕节市七星关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经营场所仓库面积要求
一、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40平方米,法人单位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25平方米(跨设区市设置的除外);
1.经营助听器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25平方米;
2.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10平方米;
3.经营塑形角膜接触镜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60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