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高新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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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亿满程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庆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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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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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8782298

国j级高企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 经认定的国j级高企,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原经济特区内(思明区、湖里区)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且新认定的国j级高企,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2免3减半”(国发〔2007〕40号)。


国j级高企市、区两级财政奖励:《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对国j级高企奖励对象进一步扩大了范围,包括新认定、重新认定及外地迁入的国j级高企。具体奖励标准:


1.对首次认定及重新认定通过的国j级高企给予10万元奖励。


2.对于上年度营收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首次通过国j级高企认定,叠加后给予30万元奖励;通过重新认定,叠加后给予20万元奖励。


3.对资格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我市且迁入后一年内或迁入后的下一个会计年度营收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国j级高企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市级搬迁奖励。各区财政按照不低于1:1进行配套奖励,区级财政奖励详见各区(含火炬高新区)出台的扶持政策。


● 认定为国j级高企,可享受纳税增量奖励、孵化高企奖励、骨干员工(人才)落户、承担重大科技项目补助等优惠政策。


国j级高企申报市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高科技型企业人员投资落户支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享受科技保险补贴及科技局联合商业银行开发的纯信用“国高贷”等定制化科技金融产品。


●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国j级高企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zui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财税〔2018〕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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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2-15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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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18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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