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一)企业登录陕西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在“采标标志备案系统”,企业用户入口注册登陆,进行采标标志备案及自我承诺,信息提交成功之后,由各市(区)标准化主管部门通过“采标标志备案系统”管理入口受理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通过,在“采标标志备案系统”公开企业采标标志备案信息和自我承诺,企业即完成采标标志网上备案和自我承诺,不符合要求的由各市(区)标准化主管部门及时通过“采标标志备案系统”向企业反馈信息,企业根据反馈的信息,予以纠正。
(二)企业在网上备案通过后,“采标标志备案系统”自动生成《采用国际 标准产品标志备案表》,即作为企业采标标志备案的证明。公众可随时浏览企业采标标志备案及自我承诺的信息。
(三)各市标准化主管部门通过“采标标志备案系统”页面的管理入口进入管理页面,通过各项功能对辖区内企业采标标志备案信息进行统计管理。
企业采标标志备案修改、复审 产品所采用的标准废止或者变更时,需要复审,重新备案。复审所需材料和办理程序参照以上办理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