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海外新设公司费用

影响海外新设公司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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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境外投资的税务问题 正文:境外投资的税务问题来源:北京亚新通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中资企业走出去,首先面临的就是对投资所在国的法律体系、交易规则不了解。
不管是一带一路建设,还是绿地投资,还是海外买买买,中资企业交的学费实在是不少。
不仅是投资巨亏,而且发生法律争议时能胜诉的比例远低于在国内的水平。
另一方面,境内易的迅速增加,也带来了大量的税务灰色地带。
企业合理的需求使得国税总局和企业之间“猫和老鼠”的游戏不断升级。
在强监管的背景下,税务合规是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
尽管有上述需求,但是,作为供给侧的法律服务提供方一直没有大的改变。
税法问题政策性强、变化快、又很,不懂财务和会计处理的人想进入这个领域又无所适从。
本人从事律师业务多年,中间又“开小差”去私募股权投资构和实业构“游学一番”,回到律师圈时,有了点的跨界经验,并经手了数十起涉税类项目。
因此想借此契,好好的把税法问题梳理一遍,力争做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
大概的写作计划如下:分别用数期讲讲境外投资热门地的税法、境内外股权收购的税法、企业运营中的税务焦点、前沿领域涉及的税务问题,后续就是对前述各个领域的细化,希望能通过此专栏,对中资企业走出去、企业并购中的税务处理、企业税务合规,以及从事税法业务的律师有所帮助。
  01.境外投资的税务问题◇德国篇 德国作为欧洲大经济体,以其强大的经济实力、高素质劳动队伍、**的基础设施和安全稳定的投资环境吸引了众多的外国投资者。
是德国的海外投资来源国之一,最吸引公司的产业包括电子产品、半导体、械设备制造、建筑等。
中德税制差距较大,对德国税制进行了解,对赴德投资的企业来说十分必要。
德国税法介绍 德国实行联邦、州和地方三级课税制度,将全部税收划分为共享税和专享税两大类。
从总体税负来看,包括作为成本扣除的约15%至20%的营业税、25%的公司所得税和在此基础上加征的5.5%的团结附加税。
这样,根据公司选址不同(各地营业税稽征率不同),在德企业的实际总税赋约在37%至41%左右。
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再考虑5.5%的团结附加税(solidaritysurcharge),因此实际税率为15.83%。
股息:股息征收25%的预提所得税,再考虑5.5%团结附加税,实际税率提高到26.38%。
特许权使用费:支付给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没有预提所得税,支付给非居民企业的特许权使用费要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加上5.5%的团结附加费是15.83%。
营业税:德国的营业税很特别,税基是企业当年的利润,因此属于所得税性质税种,而非流转税。
实际税率在14%左右。
营业税,与企业所得税、团结附加税,一并构成德国的所得税体系。
因此中资企业在商务谈判时除了考虑与我国类似的税、所得税成本测算,还应该考虑到所得税中包含的营业税及团结附加税测算。
你问我答 1.赴德投资是选择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 (1)子公司在德国被视为常住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其在德国境内外的收入均需纳税;分公司则被视为非常住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按在德国收入纳税,适用15%企业所得税,外加5.5%的团结附加税。
(2)如果在德国设有多家分支构,那么各子公司可以建立合并纳税关系,相互抵消盈利和亏损;分公司之间则不能建立财务联合体,但是其作为总公司的组成部分,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少其在国内的纳税支出。
(3)设在德国的子公司向在华母公司转移利润时需要在德国缴纳资本收益税;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利润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化,因此不需要缴纳资本收益税。
2.亏损可以抵扣吗?结转有限制吗? 根据德国税法,亏损结转没有时间限制,但结转亏损的使用额受到限制,超过100万欧元的年度应纳税所得的60%部分可以用来抵消以前年度亏损;超过100万欧元部分的所得,40%仍需要纳税。
而且,如果五年之内企业超过25%的股权直接或者间接转让给一个新股东或者多个股东,则向以后年度结转的亏损按比例丧失;如果在五年之内超过50%的股份被转让,则企业向以后年度结转的损失会全部丧失。
3.股息所得如何在德国交税? 根据德国税法,股息征收25%的预提所得税。
但根据中德两国税收协定,适用5%税率,前提是该德国公司(合伙企业除外)向其直接持股、而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5%的股东支付股息。
4.买卖德国股票要交税吗? 如果是在被认可的证券进行实质和正规交易,且转让行为发生的纳税年度内转让股票的总额不超过上市股票的3%,则不需要在德国交所得税。
企业如何应对 1.避免被认定为“常设构” 根据中德两国税收协定,常设构指公司开展全部或部分经营业务的固定经营场所。
具体如下:管理场所、分支构、办事处、工厂、作业场所、矿场。
一般常设构 如管理场所、分支构、办事处、工厂、作业场所、矿场、油井或气井、采石场或者其他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工程型常设构 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而且在德国连续超过12个月。
劳务型常设构 企业通过其员工在德国提供劳务(包括咨询服务),而且在任一纳税年度中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
因此,除非业务需要,企业应避免构成常设构并做到以下几点: 建筑工程 争取在12个月内完工并交付。
严格区分办公地和项目实施地。
人员 员工在德国境内为同一项目或关联项目提供劳务(包括咨询服务)不要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 场所 力争证明该场所属于以下任一情形: 专为储存、陈列或交付本企业货物或商品的目的而使用的设施; 专为本企业采购货物或商品,或者搜集信息目的所设的固定营业场所; 专为本企业进行、搜集信息、科学研究或者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的目的所设的固定营业场所。
如果构成“常设构”,此种情况就要在德国交企业所得税了,此时企业应力争做到以下几点: 费用扣除 行政费用、管理费用,不管是发生在德国还是发生在,都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企业应收集相关的凭证,尤其是国内发生的费用的翻译工作。
避免双重征税 德国居民企业支付给居民企业的股息,如果该企业持股不低于10%,则应缴的税收可抵免。
技术服务和授权 特别注意区分技术授权费(如商标许可费、专利许可费)和技术服务费(如设备安装的维护费、咨询费),并在相关合同中明确区分约定,或者分别签署并划分清楚。
因为两者往往是税务争议的高发地带。
2.跨境并购中融资结构的优化 从税法角度来看,必须确保设计的融资结构使收购公司的利息支出可与目标公司将来的利润相抵。
如果收购方直接对德国目标公司进行收购,那么其融资费用(主要包括利息费用)在德国就不能被列入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
因此,更好的办法是,中方以德国境内一家收购公司(例如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去收购目标企业。
此收购公司可以由中方直接购买一家现有的德国公司(空壳有限责任公司),或在短期内(通常为几周)设立。
3.利息税前扣除的限制 德国对于利息税前扣除有特别的限制,净利息费用的税前扣除上限为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的30%。
除非满足以下任一情形:(1)减免限额条款:超额利息支出总额低于300万欧元;(2)独立条款: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的合并集团,或者仅仅是部分属于合并集团;(3)资产总额超过整个集团的总资产负债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至少2%。
4.企业之间的合并 中资企业可以在继续收购前先在德国设立一家控股公司,并由此控股公司完成对剩余几家德国公司的收购。
通过此种策略,一方面,中方可以更便捷地管理所有德国境内的子公司;另一方面,对德国各子公司之间的合并可享受免税待遇,而各公司之间可以多数表决权的形式签署利润上缴协议,组成一个税收经济单位,从而使得各公司的盈亏可以相抵,达到节税的目的。
这样做的前提是这些公司之间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或控制关系,并且公司之间事先已经签订了利润上缴协议。
5.在德国遇到涉税争议的解决 中资企业如果在德国遇到税务问题(如常设构的认定、居民身份的认定、适用税率),可以向国内的省级税务局申请启动相互协商程序。
****的空间和风险提示 德国所得税法规定了防止滥用税法的内容,旨在防止滥用税收协定、欧盟母子公司指令或欧盟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指令。
此外,德国税法还单独规定了严格的“防止滥用协定”条款,并增加了对外国控股公司和授权企业的实质要求。
而且,德国非常依赖于税务审计,将其作为确保纳税人守法的手段。
对较大的企业和外国企业集团的当地子公司的审计往往是有规律的,审计的强度很大,现场实地审查往往持续数周甚至数月。
1、 外汇登记,odi登记是什么,需要多长时间,代办贵吗 2、 有很多成功案例,37号文登记全套代办可以吗 3、 我们16年就开始做了,税务问题托管,后续的维护成本,金额多少合适,证书办理背景 关于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必须满足哪些条件,给出回复如下: 1、对外投资,其境内企业必须成立满一年; 2、个人37号文,返程投资备案的款项不能大于境内企业注册资本; 3、境外设立的企业,必须与境内企业的行业有关联; 4、对外设立构成立后,从第2年起,每年的6月30日前,必须向外汇管理局提交年检报告; 5、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必须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商务部对外合作处,办理投资备案证书;接着又到市商务部及发改委咨询了办理个人37号文,返程投资备案备案证书的流程及细节终协助该公司拿下了商务部发改委的两个对外投资的批文 6、在整个咨询过程中,没有一个部门可以统一详细的解答全部流程,每个部门只负责自己的那部分环节,无论从精力还是时间来说都给企业增加了不少的负担。
对于整个环节而言,办理对外投资备案证书是前置的环节,特别是投资项目情况说明,是批准备案项目的关键。
37号文登记,返程投资,外汇登记,odi登记证书 7、公司介绍我司是一家的跨境商务咨询公司,主要从事跨境投资(ODI)设计及落地、红筹和VIE设计及落地、返程投资设计及落地、进出囗咨询等方面的团队。
8、经过多年在这一领域的深耕,我们已为上百家企业的海外投资和并购、红筹和VIE设计的审批环节提供了咨询方案,为众多的企业架设起从境内到境外,从境外到境内的合法的资金通道。
9、我们这部分客户中的15%是上市企业。
让资金的进出境合法、合规,为企业的“走出去”保驾护航,是我们的理念。
在咨询项目中,我们往往能提供独到观点及真知灼见,这也是我们为客户服务的过人之处。
这些真知灼见的背后,是企业每年数亿美元的跨境投盗项目。
业务范围: 1、公司构架规划,境司设立、跨境税收筹划、离岸豁免 2、ODI(企业个人37号文,返程投资备案)备案办理 3、FDI(境外融资及返程投资个人odi备案直接投资)备案办理 4、37号文境外融资VIE架构搭建" 结语 企业在投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投资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交易结构及融资方式的优化将有助于企业程度上减免税收,从而实现化的经济利益。
在遇到税收和不公平待遇时,要充分利用国家之间的税收协定,充分和投资地税务部门沟通,必要时寻求的帮助启动双边协商程序来解决。
税务是门实践性艺术,上述我们所提的税务建议、税收筹划仅仅是对于相关原理的介绍,切勿生搬硬套。
企业需要聘请有经验的顾问来安排税务事宜。
会计师相比律师而言在财务上有优势,但****往往是与投资结构、融资结构、交易结构紧密结合的,而交易结构又是律师的强项。
因此企业应聘请既懂税务、又懂财务又有丰富并购经验的律师,和投行、会计师、评估师等构共同完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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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2-15 13:40
所属行业
财务服务
编号
40727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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