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和工作场所#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无外资承诺书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申请报告
4、办公场地证明
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6、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行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培训材料
7、法定代表人简历
常见问题
1、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怎样处罚?
依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并列入异常企业管理名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管理制度是什么?
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凡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专门从事广播电视广告节目制作的机构,其设立及经营活动根据《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管理。
3、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有什么?
主要管理人员应至少提供3人以上经广播电视(包括编剧、导演、编导、摄像、表演学、电影学、播音主持、新闻学、汉语言文学(中文)、影视制作编辑、影视动画等)培训,并取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