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洗涤剂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洗涤剂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洗涤剂,包括织物洗涤剂和护理剂、餐具和果蔬用洗涤剂、硬表面清 洗剂和洗手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 于本标准。 产品标准报告的编写依据: 产品提交的标准报告必须是符合GB/T 1.1-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的合法标准。产品交付标准应符合: a) 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b) 企业声明执行的企业标准 (注:企业声明的标准是指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产品的声明书、标签上注明采用的标准。 c) 企业产品标准。包括: 1) 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时,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 2) 企业为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作为出厂交付依据的企业产品标准; 3) 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加以补充规定,并作为出厂交付依据的企业产品标准。 企业标准备案的时间: 企业标准备案正常周期5个工作日,加急2-3天完成编写+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