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4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材质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衬底宜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并具有耐用性和防水性。废物贮存种类信息等可采用印刷纸张、不粘胶材质或塑料卡片等,以便固定在衬底上。 9.2.5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印刷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图形和文字应清晰、完整,保证在足够的观察距离条件下不影响阅读。“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字样与其他信息宜加黑色分界线区分,分界线的宽度不小于2 mm。9.2.6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样式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制作宜符合图 9 所示样式。 图 9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样式示意图 9.3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 9.3.1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的颜色 危险废物设施标志背景颜色为黄色,RGB 颜色值为(255, 255, 0)。字体和边框颜色为黑色,RGB颜色值为(0, 0, 0)。 9.3.2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的字体 HJ 1276—2022 12 危险废物设施标志字体应采用黑体字,其中危险废物设施类型的字样应加粗放大并居中显示。9.3.3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的尺寸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的尺寸宜根据其设置位置和对应的观察距离按照表3 中的要求设置。 表 3 不同观察距离时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的尺寸要求设置位置 观察距离 L(m) 标志牌整体外 形*小尺寸 (mm) 三角形警告性标志 *低文字高度(mm)三角形 外边长 a1 (mm) 三角形 内边长 a2 (mm) 边框外角 圆弧半径 (mm) 设施类型名称其他文字露天/室外入口 >10 900×558 500 375 30 48 24室内 4<L≤10 600×372 300 225 18 32 16室内 ≤4 300×186 140 105 8.4 16 8 9.3.4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的材质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宜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如 1.5 mm~2 mm冷轧钢板),并做搪瓷处理或贴膜处理。一般不宜使用遇水变形、变质或易燃的材料。柱式标志牌的立柱可采用38×4无缝钢管或其他坚固耐用的材料,并经过防腐处理。 9.3.5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的印刷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的图形和文字应清晰、完整,保证在足够的观察距离条件下也不影响阅读。三角形警告性图形与其他信息间宜加黑色分界线区分,分界线的宽度宜不小于3 mm。9.3.6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的外观质量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标志牌和立柱无明显变形。标志牌表面无气泡,膜或搪瓷无脱落。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没有明显缺损。 9.3.7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的样式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可采用横版或竖版的形式,标志制作宜符合图10 和图11所示的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