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用领域
本标准适用家中相同或场所所使用的,选用额定电流AC220V、工作频率50Hz电源供电的一体式或LED控制系统分体式LED筒灯。本标准不适合应用LED灯的吸顶灯。
2.认证模式
认证模式为:产品质量检验 第一次工厂检查 发证后监管。
3.认证基本上阶段
a.验证申请
b.产品质量检验
c.原始工厂检查
d.验证结果评价与准许
e.发证后监管
f.复核
4.验证申请办理
4.1商品规定
4.1.1商品基本要求
申请办理节能认证的商品应先根据安全验证(包括电磁兼容测试验证检测),商品必须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GB 7000.1-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7000.201-2008《灯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
GB 7000.202-2008《灯具第2-2部分:特殊要求嵌入式灯具》
GB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4.1.2产品的性能和能耗等级规定
节能认证商品在满足本标准4.1.1条规定情况下,使用性能和能效指标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LED筒灯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4.2验证模块区划
同一模块LED筒灯应具备以下特点:
a.控制系统的电路图讲解同样、电路板排序类似;
b.变光与非变光的划分成不一样模块;
c.同样的光学元件,如LED模块种类数量,光学组件(波导管、透光性罩、镜片、其他),发光口面规格等同样;
d.同样的有关对比度区段;
e.同样的生产商和生产厂家。
正常情况下依照验证模块认证,不一样生产厂家的同样型号商品可作为不一样验证模块认证。产品质量检验仅仅在一个生产厂家的试品中进行,必需 时,别的生产厂家需提供试品和相关信息供CQC开展一致性审查。
4.3认证提交材料
a)申请者、生产商、生产厂家的申请注册证实如企业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初次申报时);
b)宣布申请报告(互联网填好申请报告);
c)工厂检查问卷调查表(主要针对没有同行业发证时);
d)商品描述信息内容,包含所使用的关键元器件和/或关键原料的规格技术参数以及生产商等相关信息,填好“LED筒灯可控构件/原材料备案清单” (见C13);
e)额定值使用寿命保证书(见C13);
f)知名品牌应用申明;
g)已经获得完的CQC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影印件(若有);
h)申请者为经营者、采购商时,应提交经营者和生产者、采购商和经营者签订的有关合同副本;
i)代理人法人授权书(如授权委托组织申请办理);
j)高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检查汇报(若有同行业发证)。
5.产品质量检验
5.1产品质量检验试品
试品应该是已经完成设计定型从而形成大批量生产的合格品。
5.1.1送检标准
产品质量检验试品需在所认证生产场地加工制作成的。申请人接到送检通知书后,需在15日内将试样送往CQC指定检测中心, 并且对试品承担。
5.1.2试品总数
按验证模块送检。每一个验证模块同一生产日期主检规格型号送检15只,模块中别的规格型号填补差别实验,每一个规格型号送检5只。同一模块中挑选 有关对比度低、转速高、尺寸小一点产品为主检试品。
5.1.3试品及材料处理
出示检测报告后,相关检验记录和相关信息、试品由检测中心储存,试品按CQC相关要求处理。
5.2根据规范、检测项目、方式及判断
5.2.1根据规范
5.2.2检测项目和要求
主检样品检测项目和判断规则
LED筒灯节能认证的型式检验依照C中要求方法进行检测,在其中安全性(包含电磁兼容测试)型式检验及方式应参考相对应执行标准及规范要 求进行检测;其他型式检验新项目依照C中要求方法进行检测
还有另外必须我国CCC验证,ISO管理体系认证,欧盟国家CE认证,国外FCC认证,韩KC验证,ROHS检测,REACH产品检测的小伙伴都能够评论区留言或是私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