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条件有三条:

公司转让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条件有三条:

发布商家
中财企航(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经理(先生)
职位
总监
手机
18510228369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注意:开票系统作废发票后,需在纸质专用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并留存全部联次10年。


人气
17
发布时间
2023-12-16 07:20
所属行业
工商服务
编号
4075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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